2013年全市困难职工基本情况 调查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区、新区总工会,市各产业工会: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要求,为做好2014年度元旦、春节期间的“送温暖”工作,决定开展全市特困职工基本情况的调查、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申报条件深圳市户籍的在职职工(非低保户)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:(一)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40元;(二)职工本人或与其共同生活且符合供养条件的父母、配偶和子女患有重大疾病,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,但家庭人均月收入略超出标准,在提供了医院的病历证明后,也可列入申报范围。二、申报程序(一)困难职工须如实提交以下申报资料给所在工作单位工会审核:1.填写《困难职工档案表格》(所有项目必需填写);2.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(若父母没有收入,需职工所在工作单位工会开具相关证明);3.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;4.相关病历证明(符合申报条件(一)的不需提供)。(二)各基层工会经审核后,将符合条件的《困难职工档案表格》汇总,填写《2013年深圳市困难职工基本情况统计汇总表》后,连同其它相关申报资料,报所在上级区总工会或产业工会。(三)各区总工会、产业工会须于2013年11月22日前,将基层工会困难职工基本情况审核并汇总后,填写本级《2013年深圳市困难职工基本情况统计汇总表》(含电子表格),连同《困难职工档案表格》以及其它相关申报资料报市总工会生活女工部, 到规定时间仍未上报上述资料的视为无需救助或放弃本次申报机会。三、注意事项(一)各级工会务必严格审查,确保申报资资料真实可靠,若有弄虚作假行为,市总工会将取消相关单位工会的申报资格;(二)请各级工会做好“送温暖”活动困难职工的建档工作,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网址为:http://care.acftu.org;(三)有关通知及表格可登陆www.szzgh.org网站下载。 联系电话:83285279,83283213;传真:83283213;E-mail:szbf999@163.com。 附件:1.困难职工档案表格 2.2013年深圳市困难职工基本情况统计汇总表 深圳市总工会办公室2013年11月8日深圳户籍的还用得着这个? 孤帆漂 发表于 2013-11-27 21:22
深圳户籍的还用得着这个?
深圳也有穷人啊,正如美国也有拖拉机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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