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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讯:深圳自3月1日起取消实收资本备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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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3-1 18:36:3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IP:广东省佛山市 电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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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 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出公告,为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登记条件,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取消实收资本备案事项,商事主体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证明,官方也不再办理实收资本备案,商事登记簿中不再公示实收资本事项。
   日前发布的这则《关于取消实收资本备案事项的公告》,依据是新修订的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、国务院《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4〕7号)和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,实施时间为2015年3月1日开始。公告中列明,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取消实收资本备案,在商事登记簿中不公示实收资本事项。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备案事项。商事主体登记时,无需提交验资证明,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也不再办理实收资本备案。
商事登记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,无需验资实缴资本,这是自2013年3月1日深圳市开始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时就重点推出的新举措。2013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《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》中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,无需登记实收资本,申请人无需提交验资证明文件。但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实收资本备案,并对实收资本缴付情况的真实性负责。根据后续的相关通知文件,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与备案不符,则纳入信用监管体系,通过信息平台予以公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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