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ansen 发表于 2013-12-24 16:28:14

关于清除坪山立体充电站一楼第1—20车位停放车辆的通知

深圳市为响应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号召,市交委计划率先在坪山新区进行试点运行100辆纯电动出租车,在2013年12月28日完成50辆纯电动出租车的投放,为了保障e6出租车充电服务设施的需求,公司在坪山厂区、坑梓厂区、葵涌厂区共建设了38个e6出租车专用充电车位,具体位置如下:坪山厂区:立体充电站一楼第1—20车位,目前充电桩可投入使用;坑梓厂区:坑梓办公楼负一楼停车场入口左边10个充电桩车位,目前充电桩可投入使用;葵涌厂区:葵涌办公楼充电站(原F3DM充电站)共8个充电桩车位,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;以上38个车位设为e6出租车专用充电车位,后续实行计费充电,员工私家车不得停放,请以下占用坪山立体充电站一楼第1—20车位的私家车主于2013年12月26日下班前将车辆转移,谢谢!未按时间要求转移的车辆,人资将采取措施强制转移,拖车期间有何损失,还请车主见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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