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扎西 发表于 2014-6-5 23:36:00

“用好枪”还须“管好枪”

5月30日下午,4位民警正在云南罗平县白龙潭村执行公务,突然传来4声枪响。最后一枪,村民陈学理倒地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这又一次引发舆论对警察开枪事件的强烈关注。

  随着反暴恐形势变得严峻,公众人身安全受到一定威胁,警察巡逻佩枪,包括获许在一定情况下开枪,面对暴恐行为“快速出枪”、“首发命中”、“一枪制敌”,这样的“用好枪”,既能震慑暴恐分子,也增强了公众安全感。

  然而,“用好枪”的同时,还必须“管好枪”。最近一些地方发生了警察开枪事件,从“开枪时机恰当、处置合法”到“枪支走火致人死亡”,以及民警在幼儿园展示枪械发生意外走火,一再提醒人们:不该开枪的时候不能随意开枪,显然是更大的安全考虑。

  要“管好枪”,须有枪支管控细则,枪械使用的技术性规范要更明确;对警察佩枪须强化训练—过去佩枪有严格限制,开枪较少,今天必须补课,不仅包括射击技术,也指掌握相关法律知识、具备某些心理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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