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好开学准备!教育局联合市卫健委下发重要通知
《通知》指出,校园疫情防控要坚持“外严防输入、内严防扩散”的原则,开学前,各学校要做好各项准备措施。
全覆盖、无遗漏、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居住地、假期出行轨迹及返校前14天健康状况,坚决堵塞任何疫情传播漏洞。
全面掌握本单位14天内有国外旅居史的人员情况,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,配合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将有发热、咳嗽等疑似症状者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。
建立学校、年级、班级、家长四级工作网络,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师生健康信息,实行疫情防控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机制,发现异常情况迅速上报。
开学前一周,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,对照开学前疫情防控措施清单,对各学校开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评估,达标后方可按要求开学。对于准备工作不到位、达不到要求的,责令整改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校要制定返校方案,省教育厅确定高三、初三开学时间后,各学校按规定先安排高三、初三学生返校;省教育厅或市教育局确定其它阶段开学时间后,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其它阶段学生返校方案。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开学。
与此同时,《通知》还要求做好分类安排返校的工作:一是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内未到过疫情高风险地区(境内外),健康状况良好,可由学校通知返校。
二是湖北地区(除武汉市外)返深的人员,持有健康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,或虽未持有健康绿码,但返深后已完成规定隔离期限且健康状况良好的,可由学校通知返校。目前尚在武汉市人员的返深事宜,按照上级最新规定执行。
三是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,在14天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,凭有关部门出具的《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》返校。
四是新冠肺炎出院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(指携带病毒、具有传染性,但没有出现临床症状者),出院后需隔离14天且经过医学观察无阳性结果,凭有关部门出具的《出院小结》和《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》,到学校校医室复核确认登记后,方可返校。
五是有发热、干咳、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,经医院确诊非新冠肺炎患者的,在疾病治愈后凭医院诊断证明到学校校医室复核确认登记后,方可返校。
学校应在开学前2天收集所有师生《健康信息申报卡》,确定返校名单,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。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,要求其暂不返校。
至于开学后的工作,《通知》则要求加强健康检测、防控管理、卫生整治、宣传教育、教学衔接以及师生关爱等工作。
其中,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,凡是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应及时就医,并向班主任请假,报告病因等真实信息;教职工返校前也应做好健康自查。
校门口设测温卡点,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,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。寄宿制学校应于每日上、下午第一节课前,晚自习后,在班级门口进行体温检测。每天上、下午第一节课前,班主任应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观察,视情况有针对性进行体温检测或询问。
而在防控管理方面,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,暂停对外开放,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准进入校园,快递、投递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,禁止外卖进入校园。不组织校内大型集体活动,不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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